查看完整版本: 《新法》首罚短信骚扰 发骚扰短信男子被拘5天

luting 2007-9-21 17:32

《新法》首罚短信骚扰 发骚扰短信男子被拘5天

痴情”男子因单恋一女孩被拒,竟然频发骚扰短信骚扰对方。北京海淀警方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该男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。

     3月7日22时30分,双榆树派出所接分局110布警,报警人称“在双榆树东里榆苑公寓门口有一女子被跟踪”。民警赶到报警地时,见到两名年轻男女正在拉拉扯扯纠缠在一起,于是将双方带回派出所。

     报警的女子叫小芳,今年22岁。2003年,小芳在西城区一家餐厅当领位时,在同一家餐厅做保安的男子牛某对其产生爱意。2003年下半年,牛某提出要小芳做自己的女朋友,但被小芳一口回绝。之后,身陷情网不能自拔的牛某并不死心,仍然对小芳死缠烂打、疯狂追求。为了躲避牛某的纠缠,小芳在两年多的时间内接连更换了三个工作单位、三处住所及两个电话号码。

     虽然小芳不断更换住处和电话,但每次都能被牛某打听到。2005年下半年,牛某又开始疯狂地骚扰小芳,他不但用多个手机号码不停地给小芳发一些内容下流不堪的短信,还多次在夜间下班的时候跟踪小芳。

      牛某被抓后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依据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海淀公安分局对牛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。( 李剑英  刘军 韩峻巍)

     【记者追访】

      情节严重的拘留之外还罚款

      海淀警方相关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这是海淀警方在新法实施之后第一次处理发骚扰短信的嫌疑人,而以前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对此行为没有规定。

      据介绍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: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

     有了信安易卫士,事情就不会这么大了,骚扰短信那位女士就看不到了!^_^,这是信安易的一个大用处噢:victory:

chris7454 2007-9-29 17:53

支持信安易!

zhaozhiwei19771 2007-11-2 13:48

支持易安信!

烟灰缸 2007-11-13 14:38

支持,说白了就是拍广告嘿嘿

0mnb 2007-11-26 17:14

支持

0mnb 2007-11-26 17:15

没办法,也挺同情的:)

嘉权晟 2008-7-24 23:18

版主,管理员必看的一个帖子

***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***

niuniu3383 2008-9-27 00:15

.

就是板凳也要回一个  呵呵~


[img]http://www.goyile.com/qqdownload/uploadfile/200708/20070811071912882.gif[/img]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[img]http://www.zybl.org/images/default/sigline.gif[/img]

[color=black]乍看是个人渣,细看还不如乍看!![/color][url=http://www.microsoftoffices.cn/][color=black]office[/color][/url][url=http://www.kingsoftwps2007.org.cn/][color=black]wps2007[/color][/url][url=http://www.jinshan2009.org.cn/][color=black]金山毒霸2008[/color][/url][url=http://www.offiec.cn/][color=black]microsoft office[/color][/url][url=http://www.cibaa.cn/][color=black]金山词霸[/color][/url]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《新法》首罚短信骚扰 发骚扰短信男子被拘5天